本科生学生工作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9-06  点击次数: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根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16】43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19】11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拟定此实施细则。

一、选拔对象

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位学生)均有资格申请成为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培养前途,无课程不及格情况;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422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

4.按课程成绩占90%,科研活动等占1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全面评定学生,决定综合排名。具体计分方法和计分标准按照《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届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分细则》执行。

5.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科研潜质者以及全国重大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经学院三名以上相关学科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可,可不受综合排名、外语成绩与学习年限等条件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学院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本科生教学副院长、分管本科生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等组成。

2.原则上由各班导师、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干部二人、党员代表一人、学生代表三人(非选拔对象)共七人组成评审小组。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评审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审小组按照《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届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分细则》核准专业成绩,核算其余部分成绩,根据得分确定初步名单,报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结束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并报送学校本科生院。

4.推免工作其他安排遵照《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16】43号)办理。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本科生院下达我院的推免名额,在各班进行分配。申请人按附件1评分细则按班进行排序,并根据排序结果依次获得推免名额(学校直接下达的指定性名额除外)

五、后续管理

1.已确定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必须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完成学院分配的各项任务,协助毕业生委员会开展毕业生工作。

2.已确定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在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的各项手续。

3.推荐免试到外单位的攻读研究生的同学还须执行接收单位有关规定并办理有关后续手续。

4.有违反上述条款或在毕业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者,学院除了取消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外,还将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