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学生工作
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激励本院本科生免试攻读本院研究生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7-01-23  点击次数:

为激励我院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本院研究生,经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本院大三学生免试推荐为我院研究生作如下规定:

1、推荐对象为本院符合推免条件的优秀本科生,遴选方式采取学生自愿报名,经学院面试委员会面试通过后,再由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形式,双向选择完成后即签订就读协议(关于硕博连读的协议另行制定)。面试委员会由各系推举2人再加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我院本科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本科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共计12人组成。

2、待遇方面:签订就读协议的学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除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奖助学金外,还可以享受学院助学金500元每月,导师科研津贴500元每月,全年按12个月发放。对于签订硕博连读协议的本科生除了从本科四年级起至博士毕业期间享受上述待遇外,学院将还将提供每生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对于经面试委员会认定的特别优秀的学生以及在硕博连读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其待遇可以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

3、学院助学金由学院财力统筹解决。科研启动经费由学院和导师各承担50%,导师科研津贴由招收学生导师承担。

4、签订协议学生在求学阶段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及就读协议禁止之行为者即可终止优惠待遇。

5、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旧有文件数学院字 [2012]2 号自新规定生效之日起作废。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7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