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学生工作
关于召开共青团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暨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9  点击次数:

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生各团支部、各班级: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经数学与统计学院第十六届团委、学生会研究,并报校团委、院党委、校学生会批准,拟于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召开共青团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暨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数学与统计学院第十六届分团委批准成立了共青团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暨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一),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现就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将于2017年4月22日15:00在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会堂举行。

二、大会的任务

1、 听取和审议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十六届团委、学生会工作报告,回顾和总结第十六届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成果和工作经验,展望今后团委、学生会的工作。

2、 选举产生数学与统计学院第十七届本科生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代表名额分配产生办法

本次大会的代表名额为169人。

本次大会代表由各班按本班总人数的一定比例经民主推选产生。第十六届团学联席会为本次大会的当然代表。2013级各班代表名额为本班人数的10%,2014级各班代表名额为本班人数的15%,2015级各班代表名额为本班人数的30%,2016级各班代表名额为本班人数的35%(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二)。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条件见附件三)。各代表团应于2016年4月13日22:00前将代表团登记表(代表团登记表见附件四)发至498294808@qq.com,2016年4月16日12:00前将代表1寸蓝底证件照发至2015301000085@whu.edu.cn。

四、本科生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提名及选举办法

本科生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提名及选举办法依照《共青团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暨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附件三)。

本科生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本次大会第一轮选举产生。他们是:

梁芷维 付小文 雷 阳 张 涵 杨虎庆

方 妍 沈丹妮 于丁丁 蔡展晖

(按竞选顺序排序)

五、大会的纪律监督

本次大会具有合法性、严肃性、权威性,以保证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为加强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自我监督,大会筹备委员会决定成立纪律监督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五)。大会主席团(名单详见附件六)鼓励广大群众民主监督,如若发现有违反选举章程、校规校纪以及选举道德的行为,及时向纪律监督委员会反映,核查属实,严肃处理。大会纪律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喆,联系方式18094359086,027-68754412。

共青团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附件一(筹备委员会名单).doc (25.50 KB)

附件下载:附件二(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51.50 KB)

附件下载:附件三(选举办法).doc (32.50 KB)

附件下载:附件四(代表团登记表).doc (36.50 KB)

附件下载:附件五(纪律监督委员会).doc (23.00 KB)

附件下载:附件六(大会主席团及执行主席).docx (15.7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