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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21  点击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张明智,赵会江,张希承,黄安云,刘晓春,吕锡亮,让光林,吴晓群

二、复试分数线

学术学位:政治45,外语45,业务课85/门,总分340

专业学位:政治65,外语65,业务课100/门,总分410

(一)“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及“对口支援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另行公告。

(二)参加我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获评优秀营员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以上“复试分数线”,经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即可录取免复试。

三、招生计划

专业/学科(领域)

基础数学 (全日制)

计算数学 (全日制)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全日制)

应用数学 (全日制)

统计学 (全日制)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全日制)

合计

2021年招生计划

29

19

13

15

11

25

112

已招收推免生人数

16

17

9

13

10

14

79

统考生招生计划

13

2

4

2

1

11

33

达到分数线人数

15

3

6

3

2

14

43



四、复试安排

1.时间:2021327日,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实施办法另行公布。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由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等4个二级学科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实施,统计学和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由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试小组组织实施。复试小组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当年无亲属报考本学科研究生的教师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组长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实行集体负责制。复试小组应遵守《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须核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和准考证。学院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学院将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五、复试内容及复试过程管理

1.复试内容

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笔试等。

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结合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同时进行。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

笔试采用开卷方式,统一时间公布考题和回收答卷。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将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我院自行组织,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2.复试过程管理

我院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考生须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健全复核机制。在分数线核算、复试名单确定、组织考核和成绩核算、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关键环节安排专人、多人反复核查,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确保不出差错。

网上复试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六、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60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30%。复试综合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总成绩/5)× 70%+复试综合成绩×30%。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我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七、疫情防控

学院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实施,成立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由学院班子成员担任负责人。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工作,所有工作场地每天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预备好充足的防护用品供工作人员使用。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科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八、调剂复试及破格复试

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复试,若复试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使用办法。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将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体检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培养方式、学费及奖学金等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方式(若为远程应详细说明实施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网址:https://maths.whu.edu.cn/rcpy/yjsjy/yjszs.htm

对参加专项计划、夏令营优秀营员、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信息公开主动、及时,规定内容须公开公示。

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举报电话: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处:027-6875411268754125

   数学与统计学院:027-68754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