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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11-26  点击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我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45 (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均为学术型、全日制,录取时,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不招收非全日制及同等学力考生。

各专业计划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计划

申请-考核考生计划

招生计划合计

基础数学

11

10

21

计算数学

14

1

15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

2


3

应用数学

3

0

3

运筹学与控制论

1

0


1

统计学

0

2

2

合计

30

15

45

以上计划不包括科研机构挂靠单列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其它专项计划,该部分计划及具体招生办法以学校公布的专项计划简章为准。

二、学习年限、学习形式、报考条件、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

三、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工作。

(二)学院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专家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包括:形成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成绩,并提出录取建议。

四、提交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者(含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须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按招生简章的规定按顺序整理后寄送至我院。接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430072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4907

提交申请材料日期为20241213-1219日,寄送方式限EMS、顺丰、本人或委托人送达。

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或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者视为无效申请。

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专业水平考试

除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外,所有准考的考生均须参加本院组织的专业水平考试。专业水平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学术研究能力。

(一)笔试时间:2025315日下午2:00-6:00(暂定)

(二)笔试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科目

数学学科的考生从以下五个科目中选择三门考试:①泛函分析;②代数;③常微分方程;④数值分析;⑤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

1. 基础数学专业:必选科目①泛函分析、②代数;

2. 计算数学专业:必选科目①泛函分析、④数值分析;

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必选科目①泛函分析、⑤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 应用数学专业、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必选科目①泛函分析、③常微分方程。

除以上必选科目外,各专业考生还须在其他科目中任选一门(共三个科目)考试。每科目均采用百分制,最终的专业水平考试成绩=泛函分析×45%+第二个必选科目×30%+任选科目×25%;三个科目考试总用时4小时。

统计学学科的考生考如下两个科目:①高等概率论;②统计推断。

每科目均采用百分制,最终的笔试成绩=高等概率论×50%+统计推断×50%.两个科目考试总用时3小时。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各专业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占70%+学术背景与成果(占30%)计算成绩后按专业排序产生综合考核候选人,各部分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考生的“学术背景与成果”成绩由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后评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监督各考核小组的评议过程,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笔试

综合考核环节,不再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取候选人在专业水平考试环节的成绩。

(二)外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在综合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三)综合面试

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和学术道德等。外语水平测试与综合面试结合进行,总时间不少于25分钟。

(四)考核成绩及计算方法

以上三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按专业择优录取,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作为参考。

(五)其他招生方式拟录取的博士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取自各选拔考核成绩。

(六)其他说明

1. 我院接收跨一级学科报考。跨一级学科报考者 (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不加试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

2. 综合考核前,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交验相关原件,留存复印件。我院审核考生提交的各类原件材料。

3.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按《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

九、 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1122-1213日(第一批次)

20253-5月(拟第二批次)

所有考生(含2025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含强基转段直博生))须在第一批次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二)综合考核时间:

20253-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在此次综合考核时间内完成第一批次所有报名考生的考核(专项计划考生除外),并公布拟录取名单。对不予免试英语的考生,如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达到录取线可确定为待定拟录取,该类考生需参加2025315日的武汉大学2025年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要求后,才能确定为拟录取,否则该类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无效。

第二批次(待定):学院根据第一批次生源及计划使用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第二批次报名招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 其他事项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及咨询电话:

数学与统计学院:  027-68754907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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