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开展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单位提名
学校主要对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进行提名,坚持择优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的人员须在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25年度全职在省内工作。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4.2023年度、202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参加2024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复评后撤项的项目不得提名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我校作为提名单位将统一向省奖励办提出申请并发放密钥。
2.提名公示
我校提名的项目由科发院统一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参与我校报奖的其他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公示时间原则上应与我校同步,公示无异议需出具公示函,且交予学校备档;完成人的完成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在所有单位都进行公示。
我校人员参与外单位报奖的公示时间也应与学校同步,公示无异议,学校将出具公示函。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一)提名书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专家按照《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二)各项目完成人须提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自然人账号)。待通过校内初审,取得申报密钥后,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科学技术奖,进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的线上填报。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统一报送《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版扫描件。
(二)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
四、时间要求
(一)2025年4月18日17:00时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提名书交至科发院103,逾期不予受理。
(二)2025年4月28日,反馈初审结果。
(三)2025年4月16日至30日,技术合同登记。
(四)2025年5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公示信息表”(附件3)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2025年5月12日至16日,公示。
(六)2025年5中旬,报奖项目在管理平台提交。
后续工作安排见群通知。
五、其他说明
(一)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仍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的方式。其中,复评全部采取异地电话答辩方式进行。
(二)评审结束后,除获奖成果原件存档外,其他材料均按保密规定销毁。请事先做好提名材料的备档工作。
(三)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所有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项目不予受理。人物奖候选人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须报备,并办理脱密审查证明,该证明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四)奖励申报是严肃的工作,公示信息正式发布后,提名材料中相应内容不得更改;涉及到指标数据有增量等情况,可以做相应更新。
(五)评审阶段,项目存在不诚信等异议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和第二年提名资格。
六、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与系统填报:王 琼 68772136
公 示 及 初审反馈:陈思宇 68772102
邮 箱:chengguo@whu.edu.cn
办公地址: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103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