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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5年第二批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5-13  点击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本批计划招收统计学学科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人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学习年限、学习形式、报考条件

按《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特别地,外语水平须达到其中规定的外语免试条件。

四、网上报名

本批次报考的考生网上报名和缴纳报名费按学校统一发布的第二批次网上报名公告执行,报名时间为20255149:0052017:00止,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五、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工作。

(二)学院按统计学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专家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包括:形成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成绩,并提出录取建议。

六、资格审查

本单位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

七、提交申请材料

本批申请者须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按招生简章的规定按顺序整理后寄送至我院。接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430072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4907

提交申请材料日期为2025521-526日,寄送方式限EMS、顺丰、本人或委托人送达。

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或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者视为无效申请。

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学术背景与成果集体评估成绩排序产生综合考核候选人,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监督考核小组的评议过程,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九、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外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在综合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二)综合面试

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和学术道德等。外语水平测试与综合面试结合进行,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考核成绩及计算方法

以上两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择优录取。

(四)其他说明

1. 我院接收跨一级学科报考。跨一级学科报考者 (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不加试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

2. 综合考核前,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交验相关原件,留存复印件。我院审核考生提交的各类原件材料。

3.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录取

按《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及咨询电话:

数学与统计学院:  027-68754907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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