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1)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不断提升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学校拟从今年开始,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后,组织校级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安排

2021年起,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查重检测、成绩评定、抽检、电子存档等各环节工作均通过“武汉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设系统)进行。

1.开题、选题

202012- 202101月,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各院系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完成双选及毕业论文开题工作。

2.撰写论文

20212-4月初,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3.论文查重

2021430前,各院系组织学生在毕设系统中提交论文,并完成论文查重等工作。

4.论文答辩

2021523日前,各院系组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进行论文评阅,组织完成答辩、成绩登载等工作。

5.提交修改报告、论文定稿

2021523日前,各学院督促学生根据答辩小组意见修改论文、定稿,完成《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报告》(附件2),并在毕设系统中提交、存档。

6.论文抽检

2021524日至613日,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结果反馈、论文再修改和再提交等工作。

7.论文评优

202167-11日,学院组织完成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工作。

二、论文抽检工作有关说明

1.抽检开始时间:2021524

2.抽检范围:重点抽查2021年度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排位后5-10%的论文。

3.抽检论文评议:本科生院组织成立抽检专家组,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并给出评议意见。

4.结果反馈与论文修改:本科生院将抽检评议结果反馈给各院系;各院系负责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限期完成论文修改工作,并于一周内再次提交专家评审。

5.抽检结果应用:抽检结果及整改情况将作为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的重要指标;未按照评议意见修改的论文将增加在次年国家抽检中出问题的风险。

三、有关要求

1.根据附件1文件精神,教育部将从今年开始对上一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关系到学生的学位、学校有关专业的招生指标、国家资源配置等重要事项。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完善各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和工作细则,加强过程管理,不断提升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2.请各学院(系)及时组织学生学习国家文件(附件1)精神,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提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性,以及在国家论文抽检中发现问题后结果的严重性。

3.指导老师在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请各院系及时向指导教师传达文件精神。为确保指导质量,一名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5人。

四、其他

联系人:本科生院教务处南211办公室,朱老师,电话68756866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2.《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报告》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1310

· 下载网址:http://uc.whu.edu.cn/info/1039/10998.htm

· 附件【附件2: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报告.docx】已下载201

· 附件【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