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为了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我校教学运行的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我校教学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11月7日~11月11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课程教学: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效果与质量。主要检查教学过程中教师备课、教学日历的撰写、课堂讲授、讨论、答疑、课外作业、课程考核等环节质量要求以及教学执行情况和教学方法与效果;
2.学风状况: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学习效果,实践创新活动等。
3.专项检查:本科生中各类联合办学班、联合培养班等的培养方案是否齐备,国内、国际交流学生名单是否报教务部备案等方面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学院、系自查为主、学校抽查、校、院督导督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教学计划的执行效果与质量为主,旨在增强课堂教学活动的规范和提高,推动广大教师提升执教能力,增强教学责任意识,改进教学方法;学风状况主要检查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和完成作业、自习情况;专项检查的项目,内容重点是培养方案的制定、执行情况以及实施效果。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抓住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各学院、系要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交流教学体会,研讨教学问题;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落实院、系负责人与课程负责人听课制度、院系督导工作机制、学生评价与信息反馈机制。
3.各学院、系也可结合学院实际开展一些特色活动,丰富检查内容,提高检查效果。
4.学校组织校教学督导团成员进行巡查、抽查,校督导团成员深入学院、系检查各项教学工作情况时,学院应予配合。
5.检查结果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于11月18日前报教务部教务管理办公室。
武汉大学教务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