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1.教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各院(系)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送盖有院(系)公章和教学院长签字的“2011年武汉大学通识课程申报汇总表” 以及纸质申报材料到教务部317办公室。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件:sj-songjuan@126.com.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