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评选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突出教学贡献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5  点击次数:

关于推荐评选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突出教学贡献奖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本科教学的科学发展,更好地调动教师投身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突出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数学院字[2010]5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1年度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突出教学贡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均可参评,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本科教学,品德高尚,无私奉献,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在师生中形成良好口碑,赢得高度赞誉。

2.长期坚持在本科教学第一线,勤勤恳恳工作,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本年度每学期都有本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饱满,公认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形成具有特色的教学理念,积极探索和运用新的教学方法、评价方法和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兴趣,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

4.关心学生成长,注重对学生学习指导,指导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5.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改革、课程、教材建设等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6.必须有典型事例或充分的佐证材料。

二、推荐和评选程序

申报教师可以自我推荐、系推荐或院长提名。

请各系于2011年12月21日前将《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突出教学贡献奖推荐表》报至学院教学办公室,《推荐表》请写明基本情况、主要事迹、重要贡献与成就,并提供主要的支撑材料;要求语言简明扼要,内容实事求是。

学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三、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突出教学贡献奖将按年度评选,坚持标准和条件,每年根据情况评选0-2名,对获奖教师颁发奖励证书和1万元奖金。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