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关于申报2012年度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2  点击次数:

作者:刘昌军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时间:2011-10-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时间:2012年度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的申报工作,自2011年10月20日开始,11月5日截止。

二、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型为青年教师资助项目,申报条件和考核目标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资助青年教师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2、申请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独立承担国家级各类科研项目;

3、没有获得过该项青年教师资助项目的。

(二)考核目标

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者同等级别的国家级项目。

其他各类项目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项目获资助后,各单位须严格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考核目标,项目负责人在未达到考核目标前不得再申报自主科研项目。

三、青年教师资助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四、请申请者登陆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研管理系统(E科之家)进行申报,届时请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青年教师资助项目)》(附件一)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二)电子版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二份(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的电子版完全一致,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不接受个人申请。

五、各单位通过E科之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认真审核后,打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三),加盖公章后与申请书一并报送科发院。

六、本通知有关事宜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昌军

联系方式:68772105

E-mail:zzrs@whu.edu.cn

附件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青年教师资助项目)》

附件二:《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附件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附件五:《学科分类与代码》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