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数学自强班”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我院对2023级数学自强班学生开展考核分流与补录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学期2023级数学自强班考核分流和补录方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分流和补录的基本原则
1. 数学自强班的分流和补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 数学自强班学生考核分流后可分流至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或统计学专业;
3. 数学自强班学生考核分流,严格遵守培养方案中的分流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的要求;
4. 数学自强班补录后的班级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录取的人数。
二、考核分流和补录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分流和补录工作。
三、考核分流标准
依据培养方案,在本科第一、二、三学年的每个学期结束后,开展考核分流工作。第一学期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流出“数学自强班”:
(1)主动申请退出数学自强班者;
(2)专业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
(3)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3.20(满绩为4.0)者;
(4)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四、考核补录的基本条件
第一学期末,因分流产生的空缺,可面向全校择优选拔补录。如果非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同学,须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且同时申请转专业,并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五、考核分流和补录工作的时间安排
1.1月16日,在学院网站公布2023级数学自强班考核分流和补录工作方案。
2.2月26日至3月1日,数学自强班学生提交退出申请书。2023级申请转入数学自强班的学生填写《数学自强班补录审批表》(见附件),申请书和审批表均需本人手写后扫描,发送至liuxiaohuan@whu.edu.cn,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日下午18:00。
3.3月2日至3月3日,确定考核分流转出学生名单;补录考核时间暂定于3月6日(如有更改将另行通知),对申请补录且符合补录条件的学生进行笔试和面试。申请补录转入2023级数学自强班的学生务必加入考核QQ群772991786,以免错过有关通知。
4.3月11日至3月15日,对2023级数学自强班考核分流和补录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5.3月20日前,学院向本科生院提交数学自强班考核分流和补录名单。
咨询电话:胡老师、刘老师 027—68752958。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