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数学与统计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6-18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五育并举,选拔真正具有突出专长的学生,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武汉大学推荐优秀 202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武大本函202317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简称“推免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等人组成。

二,工作原则

1、集体决策原则:推免生工作由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等工作。

2、全程监督原则:涉及推免生工作的细则、办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通过认真研究,集体决策,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书记、院长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推免工作小组受理学生检举、申诉等工作。

3、信息公开原则:所有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含推免政策、实施办法、细则、初选名单等),经推免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认可后在学院网站和相应年级公布,初选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4、工作透明原则: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推免生条件

1、凡我院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位和插班生)均可提出推免生申请,并依照本办法参加推免。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

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4、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成绩优秀,课程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不及格课程重修、及格课程重修按照第一次成绩计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25 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 6.5 分及以上或者 TOEFL 成绩 90 分及以上。艺术特长生与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 分及以上,雅思成绩 5.5 分及以上或 TOEFL 成绩 80 分及以上。

6、有转年级、休复学等情况的学生,经个人提交申请,由学院推免小组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学生是否具有推免资格;符合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要求的港澳台本科生可申请推免,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

7、学生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活动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8、申请推免的普通学生按照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占 10%的原则进行综合测评。其他类型学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免工作程序

1.学院推免小组根据当年学校推免办法、比例和下达的指标,制定并公布学院推免办法、名额分配和有关具体要求。

2.本人根据自身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等材料交至年级辅导员。逾期不提出推免申请的,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3.学院推免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

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4.学院推免小组审核材料,组织各学科专家根据《数学与统计学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评分细则》进行审核打分,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并对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论文、学科竞赛等加分项目予以公示。

5.学院计算综合排名分,根据总分排名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并公 10 个工作日,并接受咨询、答疑、申诉。

6.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向学校上报,办理有关手续。

五、推免工作要求

1、推免生的比例和指标,学院推免小组根据学校确定的比例和下达的指标,按照学生比例分配到各专业(或方向)。

2、鼓励学生和老师积极地向其它高校争取不占本院推免生指标的资格。提倡并鼓励优势互补、加强交流,但互相推免的指标原则上来源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所在的专业。

3、为保证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顺利执行,被确定为推免生的毕业生,不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不得办理出国手续和就业派遣手续。

4、推免生在毕业时不能顺利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学院有权提请学校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推免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5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等专项推免计划按照有关专项工作文件进行。

6、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本办法未明确的部分以《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2025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指导意见》为准。解释权归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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