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1  点击次数:

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以及《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数学与统计学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数学与统计学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评分细则》文件精神,学院开展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 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成立2023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小组。

    二、推免名额分配

学院2023年推免名额为66个(不包含国防科工委名额1个)。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为:

数学与应用数学(弘毅班)13个,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班)9个,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方向)9个,数学与应用数学15个,信息与计算科学8个,统计学12个。

三、推免生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3.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成绩优秀,课程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25 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 6.5 分及以上或者TOEFL 成绩90分及以上。艺术特长生与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 分及以上,雅思成绩 5.5 分及以上或TOEFL 成绩80 分及以上。

5.有转年级、休复学等情况的学生,经个人提交申请,由学院推免小组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学生是否具有推免资格;符合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要求的港澳台本科生可申请推免,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

6.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军入伍、报效国家和积极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具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院推免小组讨论,可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参加服兵役,在部队获得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或者获得部队通报嘉奖,成绩优良,具备推免基本条件。 3 2)到联合国及其分支机构(境外),全职实习任职3 个月及以上的,成绩绩点 3.0 以上、具备推免基本条件。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299日-911日,学院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该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本科生教学副院长、分管本科生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教学副书记等组成。由学院分管本科生党委副书记、毕业班辅导员、各班班级导师、学生党员代表,组成学院综合素质考评小组;由学院分管本科生的教学副院长及专业教师组成专家审核小组;由各班导师、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干部二人、党员代表一人、学生代表三人(非选拔对象)共七人组成班级评审小组。学院拟定推荐办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202199日—1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评审小组提出申请,综合素质考评小组按照《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对申请人进行综合素质评分;班级评审小组,按照《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届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分细则》核准课程成绩评分和学科竞赛等加分。

32021911日,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审查、筛选。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术活动加分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2022912日,学院将推荐候选人名单、推免实施细则电子版和经学院签字盖章的推荐候选人成绩单扫描成PDF文件(PDF成绩单命名方式为“身份证件号码_姓名”)发送至邮箱:wuxjk@whu.edu.cn;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52022921日,学院将公示后的拟推免名单和推免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拟推免学生纸质版成绩单,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南105室,拟推免名单提交后不可变更;

62022921日—923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

72022924日推荐阶段截止;

8. 2022925日学校推荐工作结束。

五、其他要求

 1.申请推免的学生,学习成绩、学术科研能力等材料要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的推荐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在本科阶段不得办理考研、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3.“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的专项推免计划,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项工作文件开展。

    学院将全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五育并举,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不断完善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及细则。具体工作中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格按分配名额组织遴选,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信息公开,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工作。


附件12023届本科生推免指标分配原则


                                                  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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