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关于开展2016年武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1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

为了加强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鼓励青年教师献身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武大教字[2001]18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武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1.教学竞赛由学院(系)预赛、学部复赛和学校决赛三个阶段组成,2015-2016学年下学期完成预赛,2016-2017学年上学期完成复赛和决赛。

2.年龄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校全职教师均应参加此次竞赛。

3.参赛者须填写《武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报表》,各学院(系)负责组织审核,认定参赛者资格。往届获校一等奖的教师不再重复参赛,所在学院(系)应安排其在预赛前为其他参赛教师做示范教学。

4.参赛者的选题应是本科生课程正常教学内容的一部分,按30分钟的授课时间准备。

5.各学院(系)应认真组织本院(系)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预赛,成立专门的指导和评审小组,发挥以往获奖教师和教学经验丰富教师的作用,至少组织一次示范性教学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避免教学竞赛中过重的表演成份。

6.请各学院(系)于2016年3月10日前将本院(系)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报送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本科生院将对学院(系)预赛进行观摩。本次竞赛将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欢迎广大师生对竞赛进行监督,投诉电话:68755781,Email:FDC_WHU@163.com。

7.各学院(系)在预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教师参加学部复赛和学校决赛(推荐名额见附件1),于2016年5月1日前将《武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报表》(附件2)、《武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预赛)情况一览表》(附件3)纸版及电子版报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

8.为了配合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各学院(系)教学督导组将对本学院(系)45岁以下青年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并对教师上课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学院(系)教学督导组的评价意见将作为教师参加学部复赛、学校决赛的参考依据。

9.学部复赛和学校总决赛的具体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复赛各学院(系)名额分配表

2.《武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报表》

3.《武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预赛)情况一览表》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