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关于选派本科生2009-2010学年赴山东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7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性,做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进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与山东大学的本科生互换培养协议,我校继续选派本科生赴山东大学交流学习。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大学拟接收专业及人数

汉语言文学(国家基地班)、政治学与行政学、文史哲基地(校级基地班)、历史学、物理(国家基地班)、数学(国家基地班)、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学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临床医学等10个专业各接收本科生3名,共计30名。

二、选拔条件

从2007、2008级本科生中选拔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

三、学习时间

学习时间为一年。

四、成绩管理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应尽可能在派往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以益于交流结束后进行学分互换。我校承认学生在派往学校所修课程和取得的学分,并可冲抵相应学期的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毕业时必须达到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标准。

请各有关学院根据以上注意事项,以学生自愿为原则,认真做好选派工作。请于6月19日前将本科生交换申请表及1张1寸照片交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

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点击下载):点击文件名下载武汉大学本科生交换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