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的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管理、运行、质量保障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保证教学活动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从4月15日至4月21日在全校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教学计划和课表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学生选课上课到课率以及课堂秩序情况;检查任课教师行为规范、调(停)课制度遵守和课表执行异动备案情况,任课教师教学进度执行与教师上下课时间遵守情况等。
2.教学活动检查。主要检查课堂教学效果,围绕教师履行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方面以及对教师课堂教学涉及的各个环节(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机实习、实验等)进行检查。
3.教学档案检查。主要抽查试卷档案,重点抽查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拟题、评阅、成绩评定;试卷装订、保存、管理与存档情况。此项检查的具体安排按《关于开展武汉大学学生学习情况调研及试卷抽查的通知》武大教函〔2012〕18号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
二、检查形式:
根据检查内容,各学院(系)可采取课堂考勤、听课、查阅、问卷、座谈等形式进行自查;教务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定检查范围,并有侧重地对教学和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抓住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学院(系)领导、管理人员要坚持听课制度,深入课堂听课,检查课堂教学规范和教学效果。要安排专人对本学院(系)学生上课到课情况进行检查,对到课率低的学生班级,针对具体情况制定相应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3.各学院(系)也可结合实际开展一些特色活动,召开师生座谈会,交流教学体会,研讨教学问题,丰富检查内容,以提高检查效果。
4.学校组织校教学督导团成员进行巡查、抽查,督导团成员深入学院(系)检查各项教学工作情况时,学院(系)应予配合。
5.各学院(系)根据以上要求认真组织本次教学检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系)要认真总结教学与教学管理的成功经验,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改进措施并及时整改、解决。检查结果以纸质或电子版形式,于4月25日前报教务部教务管理办公室。
武汉大学教务部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