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发挥精品课程在提高教学质量中的示范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学生享受面,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决定对我校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较深入的调研,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03-09年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如果同一门课程既是国家级精品课程,又是省级精品课程,则按国家级精品课程调研)。
1.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包括团队成员及结构变化,团队负责人的梯队建设,团队成员开讲本课程的情况,团队的教学活动。
2.精品课程教学改革的进展,包括教学内容改革及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效果,教改项目的立项与研究情况,教学研究活动与成果、获奖情况,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的情况。
3.课程教学网站建设,入网的情况,使用情况,学生点击率,近年学生网评情况。
4.实验教学的基本情况与改革进展,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的情况与成绩。
1.自评自查。每门精品课程均由团队写出自评自查报告一份,内容以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项(见附件1)为主要依据,突出重点和本课程的特色。
2.课堂、网站巡查。学校将安排校教学督导团成员分别到有关课程课堂听课巡查,向学生发放问卷调查,到课程网站检查。
3.实地调研考察。一是按学部或学院(系)召开精品课程建设座谈会,精品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和院(系)教学行政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将在5月中旬陆续召开,具体时间由校教学督导团预先与各院(系)联系决定。二是查阅有关课程的教案、教学大纲、教材、考试试卷以及团队教学及教研活动记录、教研成果及获奖、立项证书等有关教学材料。
1.精品课程团队自评自查,撰写自评报告,填写武汉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
2.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5日前将自评报告和调查表报送教务部评估办。联系人:李黎;联系电话:68754570。
3.课堂听课与实地考察。4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由学校安排。
4.精品课程的调研由校教学督导团具体实施进行,请各学院(系)给予大力支持,请各督导组给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