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学习年限、报考条件、招生方式
1.计划招生人数35人,均为全日制学术型。录取时,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已报名硕博连读生6人,已招收直博生5人。
2.各类国家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专项计划简章为准。
3.学习年限、报考条件、招生方式按《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网址:
http://210.42.121.116/wdyz/index.php/index-view-aid-801.html
二、组织管理
(一)根据文件精神,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分配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
(二)根据文件精神,学院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具体负责对候选人的综合考核工作。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根据文件精神,学院将统筹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博士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提交申请材料、确定候选人
以上均按《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
所有申请者(含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须按简章规定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按序整理后寄送至我单位,我单位接收材料的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8日
符合规定条件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我院接收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9日,经我单位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以上材料接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430072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4907
寄送方式:限EMS、顺丰、本人或委托人送达
我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笔试: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学术研究能力。笔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各专业候选人笔试科目分别为:
1基础数学专业考一门:泛函分析;
另根据实际情况和导师选择可以加试一门,即在分析、代数、方程等三门中选一门。
2计算数学专业考一门:数值分析。
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及统计学考一门:高等概率论。
4应用数学专业考一门:泛函分析;
另根据实际情况和导师选择可以加试一门,即在运筹学基础、计算数论、数值分析中选择一门。
5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考一门:泛函分析。
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若选择笔试两门的,则按泛函分析成绩占60%,而另一门成绩占40%来计算。
(二)外语水平测试(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三)综合面试。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和学术道德等。外语水平测试与综合面试结合进行,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以上三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笔试40%,外语水平20%,综合面试40%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的依据(按导师指标依序录取),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接收跨一级学科报考,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不再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
综合考核前,我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考生须按简章规定交验相关原件,留存复印件。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体检、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等
按照《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及咨询电话:
数学与统计学院:027-68754907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