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201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0-04-30  点击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0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

2、成立五个复试小组:基础数学专业分方程和函数论两个组,组长分别是陈文艺教授和涂振汉教授;计算数学专业一个组,组长胡宝清教授;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一个组,组长高付清教授;应用数学与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一个组,组长羿旭明教授。每个复试小组由有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正高职称、办事公正、无近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另安排1名青年教师或优秀博士生现场记录。

职责:按本细则要求组织该小组考生的复试工作,并给出录取与否的初步意见.

二、复试分数线

我院今年博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外国语55分,两门业务课60分/门,其余科目(含政治、两门加试业务课)60分/门。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分数线为:外国语50分,业务课60分/门,其余科目(含政治、两门加试业务课)60分/门。

三、调剂复试

在相同二级学科内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导师复试。凡申请调剂导师复试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以下简称《调剂复试审批表》),经调入、调出两位导师同意、调入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即可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审批表》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备案。

四、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

我院2010年招生计划为28人(含硕博连读生4人),少数民族计划1人。

我院每个博导每年至多可招收博士生2名(含硕博连读生,少数民族计划除外)。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以下均为百分制)

1、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2、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复试小组要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按《招生简章》的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我院自行组织,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掌握。

六、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20%,考生提交报告的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而得,百分制,其中:初试成绩占60 %,复试综合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60%+复试综合成绩*40%。

考生的复试结果将于复试后一周内尽早在院网页上及时公示。

七、录取原则、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复试分数线、招生指标和入学考试总评成绩进行复试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思政教师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属于定向培养。

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属于委托培养。

普通培养: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属于普通培养。

(三)奖学金

博士生“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的发放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八、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安排在5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由校文理学部医院(老武大医院)对复试考生(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进行体检(不需要空腹)。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资格审查及复试安排

请过复试线考生于5月7日(星期五)下午2:00-5:00间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论文等能证明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工作实绩的相关资料到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金老师处报到和进行资格审查,我院将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信息。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5月8日上午8:30开始复试,复试费100元/生。(不再进行书面通知)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