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为统筹规划我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根据《武汉大学
关于做好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不设置校内外比例限额,最终录取数将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生源情况适度调整)
1,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
专业/学科(领域) |
基础数学 (全日制) |
计算数学 (全日制)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全日制) |
应用数学 (全日制) |
统计学 (全日制) |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全日制) |
合计 |
2019年招生计划 |
28 |
14 |
12 |
14 |
11 |
20 |
99 |
2019年推免生招生计划 |
15 |
9 |
9 |
9 |
9 |
12 |
63 |
2,直博生招收指标:6名。我院所有二级学科均可接收直博生,欢迎具备推免资格、来自优秀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考。
二、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一流建设高校及一流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允许接收跨学科推免生。
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者,经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并毕业。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为9月28日零时)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三、工作机制与工作流程
(一)工作机制
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研究生院全面负责接收推免生工作,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数据审核及最终上报备案等;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报考本院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操作指南与时间安排
1.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我院按院系、专业或证件号码等方式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我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待录取通知
我院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本院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待录取)。
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取消或修改。
5.拟录取名单审核备案
研究生院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按要求备案。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我院可以撤消;
3. 获得我院2018年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的24小时之内完成填写报考志愿操作,专业志愿按夏令营已公示的拟录专业填报,然后在各回应时限内,分别对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操作,免复试(即:仅需完成网上环节操作程序,而不需参加复试),直至接受待录取。逾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优秀营员优惠政策。
4.各环节出现考生拒绝或放弃资格时,我院将及时进行生源补充。
四、复试
我院将按一级学科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考核。考核可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可请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负责进行。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说明
原则上我院将在9月底前集中安排一次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如有剩余接收计划,可于10月份中旬前灵活安排。请有意报考我院的同学抓紧时间,尽早报名。
为方便考生,根据推免生的来源学校、地区分布等情况,可采取多样化的复试方式。如校际之间相互承认复试成绩、到外校现场复试、远程网络复试、推荐和接收复试成绩互认等。
为减轻学生经济负担,我院可为外地来校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按规定报销往返路费或解决食宿。
五、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信息公开
我院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的公示,有关咨询或申诉:math1@whu.edu.cn。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一)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二)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三)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请符合新生奖学金获奖条件的推免生将专业年级成绩排名的相关证明妥善保存,入学时带来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