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博士研究生产出更多创新性研究成果,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24〕18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在优秀博士研究生中开展延期资助评选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参评流程
(一)参评对象范围:
参评对象范围见《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24〕18号)(附件一),本次参评对象为2022级三年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2020级直博生。
(二)具体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二),导师根据申请延期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情况、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填写推荐理由及预计毕业时间、毕业科研成果。参评博士生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雷军楼A219办公室,提交材料按以下要求整理,证明材料纸质版只用提供复印件即可:
①.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②.成果清单(代表性论文、专利均不超过5项);
③.论文检索报告及期刊正文,如有优秀会议论文需提供证书;
④.其他材料
2.专家评审
申请者准备汇报ppt(汇报时间5分钟,汇报内容包括科研成果及科研进展、国际交流、联合培养、后续研究计划、申请延期资助的理由等情况)。评审专家小组审核申请材料并听取申请人ppt汇报,专家组根据申请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排序推荐。
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
(一)学校每年资助每级普通在籍博士研究生总数的20%左右,对各培养单位的资助指标进行综合确定,动态调整。学校确定本次资助各培养单位优秀博士研究生的最大名额请见附件三,学院可依据附件三的相应最大推荐名额的120%推荐。
(二)获批延期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最长延期资助年限为一年,享受与学制内博士研究生相同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住宿、医疗等待遇,继续参与各类奖学金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助学金发放与资助方式按照2024年学校规定执行。
四、考核与退出机制
(一)获资助博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定稿送审前,完成“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考核表”提交学院。学院对其延期期间的科研表现和学术成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下一年度其导师指导的其他博士生申请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资格。
(二)获资助博士生因故退出本资助计划,要求毕业派遣,须提前报学院同意,在研究生院备案,方可办理其他手续,并于当月停止资助。
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