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优秀团支部和红旗分团委的通知,我院分团委也将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学院团支部的总结表彰工作。我院团委初定于2008年4月11日举行学院优秀团支部评选的现场展示会,要求如下:
四、现场要求ppt展示,希望各支部能够尽早做好准备。具体收集办法,周四例会通知。
第一条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发奋成才,不断推动我院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院分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07—2008年度“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表彰活动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团支部的实际状况。
第三条 原则上不允许各团支部弃权不参加评选。某支部若要做出不参加优秀团支部评选的决定,须经过支部大会民主表决,并向院团委提交由2/3以上支部成员联名签署的不参评申请。
第四条 评选满分100分,其中分团委对各团支部工作评分占30% ,共青团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支部书记联席会(以下简称团支书联席会)对各团支部工作评分占20%,现场得分占50%。
其中分团委对各团支部工作评分包括组织部评分、宣传部评分和实践部评分,各占10%。
团支书联席会对各团支部工作评分包括每月工作评分,占20%。
第五条 院分团委将推荐总分前两名的两个团支部申报校优秀团支部。
第一条本部分由院团委老师监督,学生会主席团和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实践部长具体执行。
第三条本部分评分主要依据为院团委、学生会关于各团支部工作的书面记录,同时参考各团支部提交的书面材料。
主题团会:要求:有组织部副部长级以上人员证实或有相关活动的照片及书面材料等。
主题团会每进行一次可记0.5分基础分。另外,策划方面,活动构思新颖,可加0.2-0.4分;宣传工作方面,为本班主题团会出一份海报可加0.1-0.2分,出展板可加0.4-0.5分;组织方面,组织有力,同学参与积极,可加0.2-0.5分。
(1)校院团委安排各支部开展的团会的执行情况(0.5分);
(1) 积极参加校团委举办的各种活动(非集体活动)并获一等奖的团员,每人给予其所在团支部0. 4 分, 二等奖的,每人加0.2 分,未获名次的,每人加 0.1 分;积极参加院分团委举办的各种活动(非集体活动)并获一等奖的团员,每人给予其所在团支部0. 2 分,二等奖的,每人加0.1 分,未获名次的,每人加 0.05 分。
(2)积极参加校团委举办的大型集体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的,对该团支部分别加 0.4、0.3、0.2 分,未获奖的,加 0.1分,其他奖项加0.3分;积极参加院团委举办的大型集体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的,对该团支部分别加 0.3 、0.2 、 0.1 分,未获奖的,加 0.05 分,其他奖项加0.2分。
(3)团支部特色活动开展情况(1分)。参照以下标准计分,可按具体情况给出中间分数,精确到个位:
无(0分)、较少(0.3分)、较多(0.6分)、多而且效果突出(1分)
(2)对于积极参加组织部活动的团支部或个人给予适当加分,但所加分数不超过0.5分。
(3)提议分:有好的活动建议的团支部,建议被全部采纳的加0.5分,部分采纳的加0.3分,因客观原因未被采纳的加0.1分
(四)拉拉队等组织工作评比 [D](满分2.5分):
B.服从学生会安排,拉拉队基本尽职尽责,基本保证出勤率
(注)各团支部基础分为0分,满分为10分,超过10分以10分记。
1、团支部举行活动,做海报一张可加0.2~0.3分,做展板一块可加0.5~0.7分(其中具体加分视质量而定),向广播台投稿一篇并且发表可加0.1分。若有其他新颖的方式进行宣传,可另加0.2~0.5分(具体加分视形式而定),团支部的活动如果开展成功,宣传工作总体上比较出色,可根据情况给该支部另加0.2~0.5分。(满分2分)
2、在院级校级的活动中(如球赛,运动会,学习竞赛),为自己支部做宣传的可以给予加分,做海报1张可加0.1~0.2分,做展板一块可加0.3~0.5分,其他宣传手段可视情况而定,加0.2~0.5分。(满分2分)
1、 院内的活动,协助宣传部进行宣传,可以加分,做海报1张可加0.2~0.3分,做字条1张可加0.1分,向广播台投稿一篇并且发表可加0.2分。(满分2分)
2、 校级活动或者学院组织的校内活动,协助宣传部为学院作宣传可以加分,做海报一张可加0.2~0.4分,做字条1张可加0.1分,向广播台投稿一篇并且发表可给团支部加0.1分。(满分2分)
3、 在协助院的宣传中,团支部若提出新颖的宣传方案并且实施效果不错,可以另加3~7分。
(三) 对宣传部工作有特殊贡献者(非宣传部部委),可给所在团支部加0.5~1分。
(四) 在评选期间,团支部发表新闻报道或是制作展板的,可在以上基础上酌情加分。(满分1分)
(一)各团支部基础分为0分,满分为10分,超过10分以10分记。
2、上交成果获优秀成果或个人奖的,每人次再加0.2分。
(1)活动构思新颖,有较强的社会意义,加0.3-0.5分;
(3)根据活动材料记录整理情况及宣传力度(如海报、展板或媒体宣传等),加0.2-0.6分;
(4)根据活动对象的反馈意见与评价,加0-0.6分。
要求:活动本身有一定的实际意义。活动前有计划、宣传,活动后有小结、反馈意见。活动中同学们有一定的参与热情、组织性及协调性。
(注)团队总分为G=G1+G2,每个队员得分为G/N(团队人数),团队队长再加0.2分。团队队员得分最高不超过1分。各团支部每个团队加分不能超过2分。最后得分不得超过4分。
(1)参与分:一次活动参与人数10人以上加0.6分,5-9人加0.4分,5人以下加0.2分;
(2)提议分:有好的活动建议的团支部,建议被全部采纳的加0.5分,部分采纳的加0.3分,因客观原因未被采纳的加0.1分
2、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个人,将予以所在团支部酌情加分。
对于积极参加部里各项活动的个人或团支部给予适当加分,最高分不超过3分。
第一条本部分由院团委老师监督,团支书联席会具体执行。
第三条本部分评分主要依据为《数学与统计学院团支部书记评议表(试行)》对各支部书记的考核评分及对各支部2007年9、10、11、12月及2008年3月的工作评分。若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该支部该月评分以0分计。
所考核的为2007年9、10、11、12月和2008年3月共五个月的团会记录及相关活动记录,每月满分为5分。
所有支部中该月团会完成最好的支部计为5分,较好为4分,合格为3分,不合格为2分,未交相关材料计0分。
(二)各支部该项最后得分=个月得分之和/25)*20,记为H。
第一条本条由院团委老师监督,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及团支部书记具体执行。并邀请其他院相关负责人作为评委打分。
第二条各参选支部选派一名代表作现场演讲以及支部工作展示,对本支部一年来的工作做简要介绍。演讲内容要求符合实际,演讲时间由组织者视具体情况而定。所有参选支部演讲结束后评委打分,并进行投票。
第三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各班团支部书记有投票权,每人限投一票。以上人员若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投票,可向院团委提交申请后委托一人代为投票。
第四条无论本支部是否参选,班长、支书都必须参与投票。
(1).工作成绩突出,活动特色鲜明,材料典型、充分,主题深刻、集中,角度新颖、得当 (5分)
(4).事、情、理交融,逻辑严谨,说服力强(1分)
(2).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语言生动、形象,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演讲内容;能准确、恰当地表情达意,富有感情。(2分)
(3).动作、表情、能准确、直观、灵活地表达演讲内容和思想感情(1分)
演讲及辅助展示精彩有力,具有强大的鼓舞性、激励性、说服力、感召力和召唤力。
时间限制为4分钟,若超时,每半分钟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得分为最后得分(F1)。下一团支部演讲之前宣布上一团支部的得分。
第一条本条例由院团委监督,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执行。
第二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属共青团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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