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0  点击次数:

全院本科生:

为进一步明确党员发展程序,提高我院党员发展质量,按照《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精神和要求,文件中指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可以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经党总支(分党委下设的党总支,下同)审核后报分党委备案”,文件还指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我院积极贯彻和落实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通过团支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需填写《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见附件1)报学生党支部评议审核。

现已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应积极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积极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班、党员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等等,每三个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学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意见,装入学生档案。为了便于学生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和管理,特下发《数学与统计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自我鉴定表》(见附件2),请相关同学认真填写并交给各学生党支部。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附件1-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doc (21.00 KB)

附件下载: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自我鉴定表.doc (20.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