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点击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经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夕在全院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学生正式党员,拟按照不超过学生正式党员总人数20%的比例推荐参评人选。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业成绩优秀。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优异;崇尚科学,遵守学术道德,科研成果突出。

3.表率作用突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做出突出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师生高度认可。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原则上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应为优秀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推荐人选,本科生党支部将《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发送给胡法拉老师(120867252@qq.com),研究生党支部将《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发送给宋智祺老师(1270587029@qq.com)。请各支部务必于6月12日之前报送相关材料。

2. 学院党委审核。学院党委将对各支部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审核后对表彰名单予以公示。

3. 六月中旬,学院党委对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保证评优工作的质量。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经得起检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2.要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充分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党员权益,坚持标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特此通知


  附件: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学生)


              中共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