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学生工作
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7  点击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大类招生的相关政策和学院学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制订2023年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

1.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院本科生的专业分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 个人志愿与适度平衡相结合的原则。学生自主提出专业选择申请,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适当平衡各专业学生人数。

3. 兴趣专长与合理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学生根据个人兴趣、专长、发展目标和社会需要选择专业;学院组织专业分流宣讲会,解答学生在专业选择中的困惑,并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给学生专业选择提供指导。

二、专业分流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本科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系分管本科教学的副主任副组长,本科生教学秘书、年级学生辅导员和各班班主任为工作组成员,指导专业分流工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专业分流的实施范围和办法

1. 数学类学生可选择的专业(方向)为: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统计学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2. 各专业人数上限: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人数35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人数40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人数30人、统计学专业人数50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数35人。

3. 专业分流的办法: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当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多于专业人数上限时,根据学生当前的绩点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未能满足第一志愿的学生,进入第二志愿专业,在所有第二志愿的学生中,再根据当前的绩点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都未能满足,则调剂到其它人数未满的专业。

4. 休学、降级的学生原则上进入原专业。

四、专业分流的时间安排

1. 6月8日,学院组织专业分流宣讲会,各系负责人对专业培养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就业情况等进行介绍,对学生的专业分流进行指导。

2. 6月9日至14日,学生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审批表》(见附件),并于6月15日上午12:00以前,将《审批表》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专长、发展目标和社会需要慎重选择,提交申请后不得更改。

3. 6月下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专业申请进行审批。

4. 6月下旬,学院将对学生专业分流情况进行公示(公示一周)。

5. 6月,学院将专业分流结果报送学校本科生院。本科生院审核后,学院通知学生专业分流结果。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