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学生工作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评选2015年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6  点击次数:

全院本科生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激励各本科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进一步加强学习,投身实践,全面提升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委将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全院本科生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含2015年6月10日前发展的预备党员)均可参加评选。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按各支部学生党员人数的10%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先进性。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顾全大局,遵纪守法,热心帮助同学,师生反映好。

3.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按时参加支部会议,认真完成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4.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团结、带动周围同学努力学习争创先进。

5.学习成绩优秀,本年度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三、工作要求和程序

1.工作要求:

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发扬民主,严格把关,让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重温党员标准、创先争优的过程;成为发掘、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的过程,努力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工作程序:

(1)6月16日至6月19日:学生个人申请或本科生党支部推荐,填写《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见附件),并将表格在6月19日下午3:00点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胡法拉老师处,联系电话:68754412。

(2) 6月20日至6月21日:院党委结合各本科生党支部推荐意见,讨论并确定表彰名单。

(3)6月21日-30日:对拟表彰的个人进行公示。“七一”前夕,对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