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学生工作
研究生学生工作
中共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研究生党支部考核评议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9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数学与统计学院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夕在全院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学生党支部条件

1.组织建设好。支部书记、委员能够带领全体党员自觉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党支部的制度健全,组织生活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措施到位,党员发展、“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工作扎实有序;

4.工作成果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学生积极为学院(系)发展做贡献;

5.群众反映好。党员与群众关系密切,党支部在同学中威信高,党员在学生中形象好。

(二)优秀学生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

4.顾全大局,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集体,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言行、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三)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认真学习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作风正;

2.工作能力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艰苦奋斗,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顾全大局,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支部工作走在全院前列;

3.群众基础好。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好党内外学生的思想工作,在党员和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较高的威信;

4.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

二、表彰名额

先进研究生党支部拟评选表彰3个,推荐1个参与校级评选。优秀研究生党员拟评选表彰12名,推荐5名参与校级评选。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拟评选表彰5名,推荐1名参加校级评选。

不参与评选的研究生党支部不给予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名额,优秀研究生党员名额减半。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填表申报。根据评选条件,符合要求的研究生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党员、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于6月25日下午5点前填报申报表,交予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答辩评审。我院定于6月29日上午8点半进行先进研究生党支部答辩评审,由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院研究生会组成评审组,组织评选工作。优秀研究生党员和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由各个党支部予以推荐,每班限推荐优秀研究生党员2名。

(三)学院发文表彰。院党委发文对先进研究生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和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表现优秀者推荐参加校级评选。

四、工作要求

(一)全院各研究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精心组织,让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增强党员意识、促进党建工作的过程,真正把事迹突出、经得起检验、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坚持标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请各研究生党支部于6月25日,将下列材料报送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表》、《优秀学生党员推荐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以下统称《推荐表》)。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电子邮箱:286609834@qq.com。《推荐表》可添加附件与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