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09-23  点击次数: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为统筹规划我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不设置校内外比例限额,最终录取数将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生源情况适度调整)

1.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

专业/学科(领域)

基础数学 (全日制)

计算数学 (全日制)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全日制)

应用数学  (全日制)

统计学  (全日制)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全日制)

合计

招收推免生计划

20

10

9

8

7

18

72

2.直博生招收计划:6名。我院所有二级学科均可接收直博生,欢迎具备推免资格、来自优秀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考。

二、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允许接收跨学科推免生。

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者,经审核批准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三、工作机制与工作流程

(一)工作机制

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研究生院全面负责接收推免生工作。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202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报考本单位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工作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1.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按照教育部通知,推免接收工作于9月28日开始。考生可于9月28日“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填报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2.复试

本单位根据考生志愿,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按时限要求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单位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获评夏令营优秀营员及通过推免预报名综合考核的考生免复试,仅须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

3.发放待录取通知

本单位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培养单位可以撤消。

3.获得我院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开通首日(即本月28日)上午8:00之前在该系统选择报考我院,并按时限完成同意复试、接受待录取等回应操作,逾期将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4.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请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首日上午8:00之前选择我院,我院将积极安排录取,额满为止。

5.本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望广大考生珍惜机会。同时,因对待录取通知进行的回应操作不更改,请考生朋友务必慎重抉择。


四、复试

我院将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考核主要为远程网络考核方式。考核由由背景评估及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可请专门人员进行,并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对申请直接攻博推免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要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鉴定,避免有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发生

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为: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综合面试×60%。
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注:获评夏令营优秀营员及通过推免预报名综合考核的考生免复试)

)说明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推免生的来源学校、地区分布等情况,我院将灵活安排复试时间、采取多样化的复试方式如相互承认复试成绩、远程网络复试、推荐和接收复试成绩互认等。


五、录取原则

1,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所有通过复试的考生,须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3,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学院将全部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

我院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的公示,有关咨询或申诉:math1@whu.edu.cn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请符合新生奖学金获奖条件的推免生将专业年级成绩排名的相关证明提前备好,妥善保存,入学时带来备用。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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