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根据《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相关精神和要求,保障奖学金评比的公平公正,请各班进一步明确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
一、公布《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见附件1),明确“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加分标准等等。
二、由班级导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进行评议和核查,召开全院班级评审小组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和再次审核,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
三、符合专项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同学,需在武汉大学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网上申请,经辅导员、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名单见附件2)。
四、学院于2018年10月16日前在网上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学生监督。
五、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奖学金及先进个人的学生名单于2018年10月23日前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