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普通本科2011届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26  点击次数:

2.2013届本科毕业生照相时间为3天(2012年11月12日-11月13日,地址:一校区梅园小操场舞台;2012年11月14日,地址:二校区桃园体育馆),照相时凭第二代公民身份证刷卡照相,港澳台侨学生可以按姓名照相;在外省实习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时回校拍摄,也可在当地新华图片社联系拍摄,否则会影响毕业证书在学信网的注册。学校不再额外为毕业生组织拍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