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8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质量的监控和教风、学风建设,规范教学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4月22日至4月28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课程教学。检查教师遵守教学基本工作规范、课堂教学状态、教学计划的执行效果与质量等方面的情况。主要检查教学过程中教师的备课、教学日历的撰写、课堂讲授、讨论、答疑、课外作业、课程考核等环节质量要求以及教学执行情况和教学方法与效果;

2.学风状况。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学生的学习纪律、学习效果等。

3.执行《武汉大学关于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情况。检查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含外聘教师,下同)为本科生上课情况,主要检查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授是否亲自为本科生授课,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以及授课的形式与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学院(系)自查为主,学校抽查、学校督导团督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执行效果为主。旨在增强教学责任意识,加强课堂教学活动的规范有序,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提升教师执教能力和课堂教学水平;学风状况主要检查学生课堂到课率、课堂纪律和学习状态等情况。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抓住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各学院(系)要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交流教学体会,研讨教学问题;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落实院(系)负责人与课程负责人听课制度、院系督导工作机制、学生评价与信息反馈机制。

3.各学院(系)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一些特色活动,丰富检查内容,提高检查效果。

4.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于5月6日前报教务部教务管理办公室。

武汉大学教务部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