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关于组织武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复赛和决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14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武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武大教函[2010]016号)文件,各学院(系)已组织完成了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预赛工作,按原计划,学部的复赛和学校的决赛工作即将展开。为了做好复赛和决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赛的组织程序

1.复赛以学部为单位进行,组织工作由教务部委托国际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城市设计学院、文学院、医学部负责,体育课部复赛单独进行。

2.教师参赛顺序由教务部预先组织抽签确定。参赛教师需准备3项参赛选题,比赛现场提前半小时抽签决定。选题必须是所讲课程的内容,且不能与该教师参加前几届复赛、决赛时的题目和内容相同。参赛教师讲课前应明确告知选题内容所属的课程、章节。

3.每位选手讲课时间为30分钟。评委会在时间结束前3分钟以适当形式提醒选手注意掌握时间,比赛时间到,选手应停止讲课。

4.复赛评委会设主任一名,委员8名,秘书一名,评委由教务部聘请的专家教授组成,比赛由评委会主任主持。评委在参赛教师讲课完毕后当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求算术平均值的方法,统计出每个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

5.评委会依据参赛选手的得分评出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并当场宣布结果。各学部名额如下:人文科学学部5名,社会科学学部5名,理学部5名,工学部5名,信息科学学部5名,医学部5名,体育部2名。

二、决赛的组织程序

1.由教务部负责决赛的组织工作。

2.参加决赛的青年教师提前半小时在其复赛时未选中的2项选题中当场抽取1项选题参赛,讲课时间不超过30分。

3.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上网公示一周,评委会依据参赛教师最终得分,参考其最近一学期学生评教得分及广大教师和学生意见,经商议讨论后评出获奖名单,并当场公布。

4.决赛成绩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校教学督导团和院系督导组根据日常听课情况,给参赛教师综合打分,占总分5%;第二部分由评委给参赛教师的教案、讲稿、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打分,占总分15%;第三部分为参赛教师现场讲课得分,占总分80%。

三、奖励办法

1.校级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

2.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彰,给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相应的奖金。各学院(系)可另行制定各自的奖励办法。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系)教学秘书于学部复赛和决赛前一天下午2:30到教务部评估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抽签确定教师参赛顺序。

2.9月30日前各学部完成复赛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学部名称

地 点

9月20日全天(8:00开始)

信息科学学部

国际软件学院B4教学楼401教室

9月21日全天(8:00开始)

理学部

生命科学学院一楼南厅会议室

9月26日全天(8:00开始)

社会科学学部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301教室

9月27日全天(8:00开始)

工学部

城市设计学院专教楼105

9月28日全天(8:00开始)

医学部

医学部国际报告厅(三楼)

9月29日全天(8:00开始)

人文科学学部

文学院多功能报告厅(五楼)

注:体育部复赛时间另行安排

3.10月31日前完成学校总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请各学院(系)做好对参赛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并通知参赛教师、本学院(系)的校教学督导团成员、评委准时到达复赛地点。

5.请负责复赛的学院(系)做好本学部复赛的各项会务工作。

武汉大学教务部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