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15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3  点击次数:

为了保证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决定在总结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继续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扩大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的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评议范围和时间

(一)“网上评议”范围

1、理学部(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和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和医学部(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药学院)全部博士学位申请者的论文。

2、2015年被学校随机抽选须参加“网上评议”的博士学位论文(理学部和医学部以外,理工科抽取50%、文科抽取30%,具体名单将通知各培养单位)。

3、未参加“网上评议”的博士学位论文仍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进行“双盲”评审。

(二)“网上评议”时间

参加“网上评议”的学位论文,须于4月30日前,个人到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214室提交相关材料。

二、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纸质,需签字、盖章),见附件1。

2.三个电子文件:(1)论文基本情况数据库;(2)论文原文(不写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论文致谢部分,论文格式为PDF格式,不超过20M);(3)论文摘要(PDF格式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学生须现场签名登记。

三、网上评议工作要求

1.“网上评议”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资格审查。2015年及以往被抽选的论文必须提交到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

2.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见《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见附件2。

3.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0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评阅书”电子文档先由学位处下载存档,并及时通知学院评阅结果。

四、其他

1.每篇论文由教育部学位中心聘请三位专家完成“双盲”评审,每篇论文共需支付评审费共计1200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先将报销单(一律不收现金)交至研究生院,再由学校财务全额上交至教育部学位中心。

2.4月3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提交工作仍继续进行,但专家评审时间延后,可能会影响到上半年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因此请各博士研究生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尽早安排送审时间。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8754055、68754152

联系地址:研究生院学位处214、217办公室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

2015年3月10日

附件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doc

附件2: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