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学生工作
06-07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15  点击次数:

作者:学工组

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评选2006-2007学年度

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学校安排,我院定于10月10日至21日进行2006-2007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

1、先进班集体参选班级:2005、2006级各班。(2005级按专业选择前班级进行。)

2、评选办法:参见《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3、评选程序:

(1)、班级填写《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班级考评表》,并对表中必要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2)、学生会各部根据《考评表》情况进行班级打分;

(3)、班级ppt展示及现场答辩会;

(4)、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评定2006-2007学年度先进班集体。

4、评选说明:

(1)、各班请于10月11日例会时将《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班级考评表》上交秘书处。

(2)、各班请于10月11日晚10:00前,将现场评选用ppt送交学生会秘书处苗克(联系电话:13476861244)。

(3)、本次先进班集体评选共评选四个先进班集体,其中取前两名班级申报校级先进班集体。

(4)、由于本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采用新的评分体系,请各班积极配合。

二、人民奖学金评选

1、时间安排:

(1)、10月10日至12日个人自评及班级审查;

(2)、13日中午12点前各班将测评表和汇总结果上交秘书处;

(3)、14日至16日,学院对个人自评及班级评定进行审查;

(4)、16日至19日学生个人复评和专项奖学金的评定;

(5)、19至21日学院审核并公示最终获奖名单,汇总上报学校。

注:具体时间安排将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由秘书处通报各班。

2、测评单位及评选范围:

本次奖学金评比按专业和班级进行,其中2004级按专业为测评单位进行测评,2005级按专业选择前班级为测评单位进行测评,2006级按班级为测评单位进行测评。

本学年度必修课(含专业必修和公共必修)没有不及格者均可参加测评。

3、评选依据: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2007年10月修订)

4、评选说明:

(1)、在综合素质测评表中,第一部分“基本素质评分”中的基本素质评议分应由各班班长、团支书、党员代表、普通学生代表等5至8人组成的评议小组给出。各班应于10日班会之时选出评议小组成员,并于10晚10点之前报秘书处备案。奖励加分中的具体表扬名单见院学工网。

(2)、在综合素质测评表中,第二部分“课程学习成绩评分”中纳入“必修课、限(指)选课”测评范围的科目为本学年度应修的必修课、专业基础选修课。其中专业基础选修课未修满所要求学分者,其已修的专业基础选修课全部纳入测评;专业基础选修课修满所要求学分者,可选择成绩较高的且满足学分要求的专业基础选修课纳入测评。纳入“任选课、辅修课”测评范围的为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

注:2005级数学数学类上学期数学模型、数据结构与算法两门课程皆纳入“必修课、限(指)选课”测评范围。

(3)、在综合素质测评表中,第三部分“实践与创新能力评分”中各加分情况均需出示加盖公章的证明(学院学生会及各级社团除外)。其中所有成果时间均应在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内。

(4)、在综合素质测评表中,第四部分“附加分”中的所有加分名单以院分团委学生会公布名单为依据。如有遗漏,需提供相关证明。

(5)、人民奖学金甲、乙、丙等的比例为5%、10%、15%(基地班比例为5%、15%、30%)。具体人数分配情况见院学工网。

(6)、各测评单位专业学习成绩(专业必修和专业选修)的前N名(N=测评单位人数*10%,若N为小数,则四舍五入取整)必须获得奖学金。

因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望各班认真对待、积极组织,配合好全院工作,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按时上交测评结果。如在评选过程中有疑问可向院学生会主席团和秘书处负责人询问(主席团:13469992368 秘书处:15972216800)。

附件:

1、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2、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班级考评表

3、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

4、武汉大学学生基本素质测评表

5、武汉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6、数学与统计学院2006-2007年度表扬、出勤汇总名单

7、班级评议小组名单

8、班级测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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