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学生工作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22  点击次数:

为了做好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提高选拔质量,根据学校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选拔对象

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位学生)均有资格申请成为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培养前途,无课程不及格情况;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422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受疫情影响,无以上外语成绩者若成绩绩点排名不低于本班前25%,且不超过学院推免名额数,同时在外语水平及应用能力方面有出色表现,具体包括: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达到500分及以上,或者发表过全英文学术论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者出版过全英文著作,可以申请补录。学校将根据学生院系内排名、课程成绩、综合表现等情况确定补录名单。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该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本科生教学副院长、分管本科生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等组成,详见附件1

2.2020921-24日,由各班导师、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干部二人、党员代表一人、学生代表三人(非选拔对象)共七人组成评审小组;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评审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审小组按照《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届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分细则》核准专业成绩,核算其余部分成绩,根据得分和推免名额提出初步名单,报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审核。

3.2020925日前,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录入“武汉大学本科教务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学院(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对推荐者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27-68754412),院推免工作小组会在3日内予以答复。

4.推免工作其他安排遵照学校本科生院相关文件或要求办理。

四、指标分配

按照学校本科生院关于推免名额分配的相关要求,进行初步分配。各专业(方向)根据分配的名额,按附件2排序依次获得保研资格。

五、工作要求

1. 工作中,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工作中,要将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符合如下几类情况,其10%的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参加全国大学生体育锦标赛获得前八名;获得国家级艺术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艺术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参加国家级艺术展演。

3.规范审核认定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全国权威科研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应组成专家审核小组,对特殊学术专长进行审核鉴定,原则上应组织公开答辩,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纳入推免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已确定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必须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完成学院分配的各项任务,协助毕业生委员会开展毕业生工作。

5.“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的专项推免计划,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项工作文件开展。

6.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7.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921


附件1: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2: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届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分细则